檢方起訴指出,沈慶京不服允建樓地板面積被刪,因而向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同時卻又陸續向柯文哲、應曉薇分別行賄共1710萬元、5250萬元,並在柯、應等人的協助及施壓下,讓京華城公司得依《都市計畫法》程序申請取得《都市更新條例》的容獎項目,讓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暴增至840%。
檢方調查,沈慶京曾指示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等人,以政治獻金名義將210萬元匯款至民眾黨帳戶,另於2022年間傳訊感謝柯文哲協助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赴動土典禮剪綵,並命助理提領現金1600萬元,將其中1500萬元交付予柯。事後,柯於EXCEL檔案「工作簿」中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文字,兩者時間點密切。
提及210萬元政治獻金部分,鄭深元表示,柯文哲、沈慶京被控於2020年2月20日在市長室見面,然而2人都已記不清,且會面也可能是談延壽國宅的開工典禮。況且,210萬元捐款是捐給民眾黨,柯不僅不知情、沒有挪為私用,更不用說作為賄款,與檢方指稱的「百億容獎」不成比例,雙方並無對價關係。
至於1500萬元部分,鄭深元表示,檢方指控柯文哲於2022年參加京華城動土典禮,並在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的「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的1500萬元現金賄款。然而,根據動土典禮當天影像可見,整個典禮維安十分森嚴,根本沒有機會能夠收受款項。
此外,鄭深元指出,柯文哲、沈慶京在動土典禮後就沒有見面,包括柯或秘書「橘子」許芷瑜、沈慶京3人的行事曆上,也都沒有記載任何會面紀錄,柯、沈也都否認有行、收賄情事。因此,檢方用以證明的事證,僅剩沈於當年的「大額提款紀錄」。
鄭深元說明,2022年9月20日至10月17日間,沈慶京曾有自帳戶提領1600萬元紀錄,並被檢方認定挪用1500萬元行賄柯文哲。不過,若查閱沈慶京當年帳戶明細,就會發現沈每月平均提領金額為1千萬元,而屬於合理的提領行為;另外,沈在提領後不久還回存一筆1000萬元,若其中1500萬元真用以行賄,要如何生出這1000萬元?
鄭深元表示,有關這1500萬元均查無相關金流,本案因查無證據、證據不足,才需要透過媒體長期渲染,然而這樣的做法,形同毀壞一個人的人格,又檢察官甚至偽造他人筆錄,也是司法史上首見。對此,鄭也要求法院,依法告發偵查檢察官林俊言涉偽造文書,證人、高雄副市長林欽榮涉偽證,以維護司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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