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改判無罪」!高虹安:將依法完成復職市長程序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目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於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加班費,一審認定其與3名辦公室主任、助理詐得12萬餘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訂於今(16)日上宣判,二審撤銷原判決,改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仍可上訴。對此,高虹安回應,「我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針對今日高院判決結果,高虹安回應,「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我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
高虹安指出,「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我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
高虹安表示,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
高虹安強調,「我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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