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委員陳玉珍及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代表協商後,達成以下三點共識:

一、國會助理是立法院運作重要的一環,對國會助理工作權、和福利的保障只能往前邁進,絕不能倒退,例如:公費助理薪資及終獎金給付模式應按照現有「公費助理」制度不變。公費助理保、健保、退休金、生日禮金、健康檢查補助及文康活動費用等制度均不受任何影響。公費助理其餘一切勞雇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

二、現行公費助理制度仍有進一步優化之空間,如專業加給、資深加給及在職進修等費用之制度建立,立法院應加速推動相關法制化工作,提升國會助理權益。

三、未來上開提案審查時,陳玉珍委員承諾願意協助修正動議方式,整合助理工會所提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併審查,以補原提案之不足。

會後媒體詢問,協商氣氛如何?陳玉珍受訪表示,「我覺得蠻融洽的,因爲很多助理都是身經百戰,也開過很多協調會,雙方開誠佈公,對我來說很好。」

至於助理是否對她改觀?陳玉珍指出,「我個人也沒有覺得特別的衝突,我常覺得立法院反映社會多元,本來一個案子大家都會有不同的意見,這個非常正常,每個人不一樣,有人就是比較沈穩、有人比較激進。要建立制度大家要多溝通,協調都一定會有不盡人意的部分,但是就儘量做到工會部分可以讓整個制度更完善,這也是她們對國會助理制度建立的最大期許。」

至於法案這會期是否通過?陳玉珍說,立法院有113位立委,這不是她說的算,她只是113分之1而已,但她一定會非常努力的做這件事情。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與助理工會達成3點共識。邱筠媜攝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與助理工會達成3點共識。邱筠媜攝

不過,協商中部分工會幹部僅提出後續會提出修正動議,來強化國會助理的權益保障。發起人、部分助理工會幹部及與會會員代表,不能接受助理工會與陳玉珍委員的協議,率先離席;最終僅有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人簽署協議

對此,要求陳玉珍撤案的連署發起人劉心怡、江汶錡、蘇郁鈞表示,參與助理工會在中山南路的訴求表達後,與助理工會幹部一同前去與陳玉珍委員面對面清楚表達292位連署助理訴求:撤回提案。

連署發起人表示,發起人與292位跨黨派助理仍要重申連署訴求:撤回提案,懇請委員一同保障助理勞動權益!另外,先前已連署之助理,若同意協議,須撤回連署,她們予以尊重。

火線話題 | 陳玉珍提案助理費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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