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啓楷指出,推出《衛廣法》三箭補破網,「第一箭」要求衛星電視與廣播全面公開發行;「第二箭」則要求股權與財務資訊完整揭露。張啓楷強調,衛星廣播事業攸關國家民主體質,但部分電視台卻早已偏離專業路線、轉向土地開發與遊樂園等副業,產業發展嚴重畸形,「在民主國家相當罕見」,因此公開發行與資訊揭露是避免第四權被扭曲的必要改革。
至於「第三箭」,張啓楷表示,則指向政媒依賴結構。他直言,近年政媒一體化傾向愈來愈明顯,部分電視台高度依賴政府採購、補助與廣告成為主要收入來源,且集中於少數媒體;因此,修法必須明文要求這三類金流全面揭露,才能讓全民監督,不再任由政媒金流暗箱操作。
張啓楷指出,除了改革願景外,本次修法也補上具體「防弊條文」。他以先前媒體曾披露的三立違法入股中嘉為例,指出三立透過母公司、子公司、孫公司層層投資規避監理,使得NCC依現行規定「根本沒辦法管」。
為此,民眾黨團版本修法增列第12條之一,要求凡經營新聞頻道、財經頻道或自播新聞節目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均須於每年6月30日前,依NCC指定方式公開前一年度資訊,並揭露主要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以及直接或間接持股10%以上股東的關聯投資事業,避免利用多層結構躲避監督。
對此,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回應,先前該個案NCC已對相關MSO開罰 1440 萬元,但對「公開發行」持保留態度,理由是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模式,衛廣頻道的商業規模與性質不同。
張啓楷質疑,若只靠事後罰鍰卻不修補法律漏洞,「你開了一個後門,有辦法把它堵起來嗎?」只靠事後處罰,無法阻止未來再度發生,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透過法律規定於事前揭露來遏止亂象。
張啓楷補充,雖然《預算法》第60-1與第62條已規範政府必須揭露採購資訊,但目前缺口在「媒體端」。因此本次修法要求媒體自身也必須揭露其從政府取得的採購、補助與廣告收入,讓資訊真正完整公開,而非只有政府網站揭露、媒體端卻保持不透明。
張啓楷進一步指出,修法要落實,NCC委員人事必須先補齊。他強調NCC代理主委也坦承:「重大政策需要委員會通過,但NCC現在沒有委員會」,因此行政院無法提出院版草案。這顯示行政院長卓榮泰至今遲未提名NCC委員,已成為改革被迫停擺的關鍵因素。
張啓楷要求,行政院必須立刻補件,「要趕快去跟賴清德講、跟卓榮泰講,把NCC人事趕快提。」他強調這是「跟時間賽跑」,攸關媒體制度能否全面更新,行政部門不能再怠惰拖延。
張啓楷強調,若政府繼續拖延人事案,NCC將持續癱瘓,「NCC以前形象不錯,這幾年卻被搞到變成政治打手」。他呼籲行政院提出「全民可以接受、專業性過關、獨立性足夠」的委員人選,重建NCC公信力,讓「改革三箭」真正落實,不再停在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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