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去年11月29日經雲縣國土計畫審議會通過,期間舉辦20場公開展覽、20場鄉鎮市國土計畫說明會等,縣府傾聽地方及鄉親的心聲與意見,蒐集鄉親的意見,不斷研議納入意見,歷經13次的專案小組會議,在去年12月31日報內政部審查。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國土計畫歷經多年後缺乏配套,仍採用過往粗糙、具限制性的劃設機制,致使雲林縣權益嚴重受損,且雲林是農業大縣,基於促進農業發展、保障農民權益立場,縣府堅持主張「農業權」,在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及糧食安全」的同時,列入兼顧「土地開發效率與轉型正義」的國土計畫,希望中央考量城鄉均衡發展,重視雲林縣產業發展需求規劃,支持縣府提送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內容。

張麗善強調,現行國土計畫中,將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分為農1、農2兩類相當含糊籠統,在「產量」、「永續」、「財產權保障」3面向上均無合理性及必要性,強烈呼籲應合併為同一個「農業發展區」,訴求「農地不要階級化」,建議只要分為「平地」、「山坡地」、「村落聚落」3種區位的農地,較符合實際,也讓承擔糧倉責任的農業縣農民感到安定、安心與安全。 

列席的專家學者及各界代表也支持因地制宜的劃設調整原則, 應取消農1、農2分類予以合併,不要人為強硬區分城鄉,不要強制區分為「農業發展地區」與「城鄉發展地區」,進一步合併為「人們生活居住的地方」,由地方政府管理,中央則集中有限資源,著重在「國土保育地區」與「海洋資源地區」等自然資源保育的治理。

張麗善等人希望中央考量城鄉均衡發展,支持縣府提送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內容。雲縣府提供
張麗善等人希望中央考量城鄉均衡發展,支持縣府提送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內容。雲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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