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刪補助款!中市府6/16提訴願 盧秀燕悲觀:法院民進黨開的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11)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朱元宏關切中央統刪地方補助款有違法之虞,台中市政府是否提出訴願等法律行動。市長盧秀燕表示,一般性補助款受法律保障,若行政院6月16日前仍未回心轉意,市府將提出訴願救濟,但她對於訴願結果表示悲觀,因為「法院現在是中央執政黨開的,大法官是他們的人!」
市議員朱元宏質詢提出,他認為中央統刪地方補助款非常不適當,將大幅影響社福民生,也有違法之虞,希望市長能再次說明台中市政府將受到的影響,及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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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表示,中央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受法律保障,且一般性補助款有指定三大項目,分別是社福、教育與基礎建設,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補助等弱勢與老年津貼等社福補助,都會受到大幅影響,再加上因教育經費遭刪減而受到影響的人次,台中市總計將影響約74萬人次。有些縣市已經提出訴願,但她一直都希望中央回心轉意,希望協商出好的結果。
盧秀燕說,但因為採取法律行動有期限,若是6月16日前未採取法律行動,可能無法透過救濟程序拿回補助款,因此已在準備提出訴願的文書作業,若中央仍未回心轉意,屆時市府將採取法律行動提出訴願。
她說,對於訴願或訴訟結果感到悲觀,講直白一點,「法院現在是中央執政黨開的,大法官是他們的人」,但她仍需站出來維護市民,尤其弱勢民眾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補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行政院此次修正刪減對台中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32億餘元,使114年度的一般補助款遠低於113年度金額,已明顯違法,且刪減項目包含社會福利、教育補助、基礎設施等民生重大事項,嚴重侵害地方自治及民眾權益,若中央仍執意漠視法律及人民,市府將提起訴願救濟,捍衛市府及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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