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國會罪》二讀通過 官員「反質詢」最重送彈劾、虛偽陳述有刑事責任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立法院今續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在攸關藐視國會的25條,雖然民進黨試圖阻擋,但在一片混亂中,在野黨仍透過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完成二讀程序。根據修正條文,未來官員若反質詢,最重可移送彈劾或懲戒,虛偽陳述者將有刑事責任。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發言時表示,要對韓國瑜、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最嚴厲指控,認為這裡彷彿中國人大會場。柯建銘質問,協商表決、願賭服輸是誰交代的?當然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此話一出,一時間藍綠現場吵成一片。
不過韓國瑜在混亂中,仍是要求表決,最後在藍白優勢人數下,最終表決通過,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草案完成二讀程序。
根據藍白共提再修正提議,要求官員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條文指出,官員反質詢最重可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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