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未戴安全帽」等5違規開放檢舉 最快6月上路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微罪不記點、不開放民眾檢舉」部分,放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逆向停車、人行道和行穿線違停、臨停(騎樓除外)共5項對行人安全威脅較大的檢舉項目,其餘則皆不開放,該條例預計今年6月正式上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上路,放寬民眾檢舉違規13項目,卻引發計程車職業駕駛抗議,同時也造成警察機關執法量能龐大負擔。交通部後來重新修定道交條例,將罰鍰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種違規樣態採取「微罪不記點、不開放民眾檢舉」修法,經過立院交通委員會逐條討論後,最終決議放寬民眾檢舉5違規樣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也修正,違規記點限縮由警察當場攔檢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記執法跟民眾檢舉,並修正道交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次可抵2點,放寬為每年兩次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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