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竹議員「接力賄選」!落選頭范振龍遞補無效 還被判囚定讞|壹蘋新聞網

國民黨新竹議員「接力賄選」!落選頭范振龍遞補無效 還被判囚定讞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民黨新竹縣議員陳德木因買票賄選,遭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另依《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刑2年,緩刑5年,缺額由「落選頭」、同黨的范振龍於2022年11月遞補,但范振龍也被查出於落選那次選舉,透過9名樁腳以每票500元、1000元行賄選民,法院去年8月判范振龍當選無效,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依交付賄賂罪將他判刑3年2月定讞,已啟動防逃機制。
新竹縣前議員范振龍因賄選被判囚定讞。翻攝范振龍臉書
新竹縣前議員范振龍因賄選被判囚定讞。翻攝范振龍臉書

針對國民黨2名新竹縣議員先後因賄選被判當選無效,而且范振龍的缺額由國民黨籍陳栢誠遞補,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先前痛批這種「賄選接力」現象,「簡直可以列為台灣政壇的十大不可思議之一」。

判決指出,范振龍曾任新竹縣新湖羽球協會理事長,2022年參選新竹縣議員期間,他透過羽球協會新任理事長范秉興及多名會員樁腳,行賄數十名選民,其中范姓宗親每票1000元、非宗親為500元,檢警搜索、約談後,查扣到11萬元賄賂款項。

一審新竹地院審酌范振龍坦承犯行,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依交付賄賂罪輕判2年徒刑、緩刑5年,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范振龍行賄企圖響選舉結果,嚴重破壞選舉制度選賢與能的良善美意,也影響民主政治基石,不應減刑,去年8月改判3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將范振龍判囚定讞,已啟動防逃機制。

至於范秉興等9名樁腳,各被判刑1年8月至3月不等,均緩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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