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住豪宅不認受財團供養 他舉例高虹安:有何不同?
【陳奕棋/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天上午開記者會指控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入住力麒建設位於北市萬華區的「力麒御品」5千萬豪宅,而豪宅所有人為力麒母公司、力能能源董座楊宗,質疑潘孟安接受廠商供養。潘孟安則透過賴清德競辦回應,是每月6萬元合法承租「歡迎查到底」。但媒體人黃揚明質疑,這與綠營先前質疑新竹市長高虹安透過男友租用建商房屋不就一樣嗎?
對於王鴻薇指控,賴競辦總發言人陳世凱代潘孟安回應駁斥這是子虛烏有指控,強調潘孟安北上後因為無法置產,因此由助理去簽約、租房子,並出示租約和每個月匯款證明,強調月租金6萬多元,租期從今年3月到明年2月,該付的租金都有付,「如果有人認為司法上可以徹查,歡迎查到底」。
不過黃揚明在臉書發文指出,他認為租屋無傷大雅,但跟建商、綠電集團的老闆租房,這和之前綠營質疑高虹安的男友租建商有關人房子的案子,豈不同哉?「又是綠能你不能嗎?」
網友附和說,「雙標黨,綠能你不能」、「意外嗎 完全不意外」、「太差了,王定宇租房只要8千,還可以女議員同住耶!要改進」、「已經習慣了」。但也有人說,「質疑跟建商租房真的很靠北,房子不是建商蓋的,難道要自己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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