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債糾紛釀命案!高雄女藥頭夥同友人押人殺害埋屍 國民法官判刑14年|壹蘋新聞網

毒債糾紛釀命案!高雄女藥頭夥同友人押人殺害埋屍 國民法官判刑14年

2名共犯涉私行拘禁各判2年8月、3年2月 主嫌鄭男另案審理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高雄市一起毒品債務糾紛演變成殺人命案!綽號「果凍」的黃姓女藥頭,因與林姓男子有毒品債務糾紛,去年5月7日夥同鄭姓男子及吳、朱2名男子,將林男誘騙上車後押往汽車旅館囚禁,期間更與鄭男謀議殺人埋屍。林男最後遭鄭男夥同他人載往屏東山區殺害埋屍。橋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認定黃女與鄭男具有共同殺人犯意,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吳、朱2人則分別判刑2年8月、3年2月。
高雄女藥頭夥同友人押人殺害埋屍,橋院國民法官判刑14年。翻攝畫面
高雄女藥頭夥同友人押人殺害埋屍,橋院國民法官判刑14年。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鄭男在案發前向黃女透露想殺害林男,黃女隨後找來吳男、朱男協助。去年5月7日上午10時49分許,吳男先將林男帶到高雄市橋頭區香堤汽車旅館停車場,讓林男坐上鄭男駕駛的轎車後座,隨後趕到現場的朱男則將車門兒童安全鎖鎖上,限制林男行動。

過程中,林男一度在車內掏出槍枝形狀物品,遭鄭男持刀刺傷,朱男也從車外開啟車門協助壓制。黃女與鄭男隨後駕車將林男載往高雄市鳥松區汽車旅館囚禁,當天下午又轉往屏東一間汽車旅館。

黃女與鄭男8日原本準備確認後續埋屍地點,卻因車輪遭異物刺入而返回高雄,黃女當晚先行離開。後續鄭男再夥同他人,於同月10日將林男載往屏東山區殺害並埋屍。

法院:黃女犯殺人罪及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私行拘禁罪從重論以殺人罪

橋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黃女否認與鄭男有殺人犯意聯絡,僅坦承加重私行拘禁及傷害犯行。不過,法院根據錄音檔及譯文、Google地圖路程圖、證人證述等證據,認定黃女與鄭男在鳥松汽車旅館囚禁林男期間,曾討論殺害及埋屍計畫,黃女更於8日陪同鄭男前往屏東確認埋屍地點,足以證明雙方具有共同殺人犯意,並由鄭男負責後續殺人埋屍行為。

至於吳男、朱男部分,檢察官雖主張2人涉犯幫助殺人罪,但法院認為,依照卷內證據,尚無法證明2人知悉或可預見黃女與鄭男後續有殺人計畫,因此不成立幫助殺人罪。

法院認定,黃女犯殺人罪及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私行拘禁罪,依想像競合犯規定從重論以殺人罪,考量其犯罪情節及犯後否認殺人犯意聯絡等情狀,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吳男坦承加重私行拘禁犯行,判刑2年8月;朱男則坦承私行拘禁及傷害犯行,判刑3年2月,2人均依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私行拘禁罪論處。

橋頭地院表示,本案為114年度國審重訴字第6號案件,於今年11月2日下午宣判,全案仍可上訴。至於涉案鄭男,目前另案羈押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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