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新制上路首日 桃警凌晨就抓4件
今年舉發2390件 相比去年同期317%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立院三讀通過修法,毒駕新制今天(31日)正式上路,桃園市警察局為展現防制毒駕決心,於10月31日起連續規劃執行「查緝毒駕專案勤務」,警察局長廖恆裕也親自主持專案勤教,統計規劃首日凌晨專案勤務取締毒駕4件,另外今年以來施用毒品駕車違規累計舉發2,390件,較去年同期舉發573件,增加1,817件(317%)。
桃警加強毒駕熱點區域值勤
桃警表示,毒品嚴重侵害駕駛人中樞神經,吸食後開車常伴隨幻覺、注意力渙散及反應遲鈍,宛如隨時可能引爆的「道路不定時炸彈」,對全體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威脅。警方加強毒駕取締能量,針對毒駕熱點區域、易肇事路段及治安顧慮場所周邊道路,加強勤務部署及情資蒐報,並結合毒品查緝、路檢及交通稽查等勤務作為,提高攔查密度及取締成效,貫徹毒駕零容忍決心,全力守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大幅提高毒駕處罰。重點包含機車毒駕首犯重罰新臺幣 12 萬元,汽車重罰15萬元,第2次最高額加罰9萬元,採累計加罰且無上限;首次毒駕拒測開罰27萬元,第2次45萬元,第3次按前次罰鍰加罰18萬元,同樣累計無上限。
毒駕同車乘客採連坐法
本次修法亦大幅加重駕照與車輛處分,毒駕者由現行吊扣駕照1至2年,改為直接吊銷駕照並停止考照3年;若毒駕致人重傷、死亡或第2次毒駕者,更將終身吊銷駕照。此外,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皆一律沒入車輛,防止借車規避責任;同車乘客採連坐法,明知駕駛毒駕仍搭乘者處6,000 元至1萬5,000 元罰鍰。
另針對吸毒者實施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若駕照吊銷後仍無照上路,依無照駕駛罰責加罰3.6萬元且沒入車輛,若於吊銷期間駕駛非本人車輛再犯毒駕,罰鍰更加罰二分之一。受處分者未來重新考照前,亦須完成毒駕防制教育、戒癮治療及危害講習等處遇措施,防制機制相當嚴密。
桃園市警察局局長廖恆裕表示,今年修法以後,毒駕同車不但要連坐,非車主車輛也會沒入,呼籲民眾正視不法使用毒品對駕駛行為的影響,切勿因一時糊塗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發現吸毒者應立即打 110 報案電話,共同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