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察覺擦撞智慧公車站牌致損 貨車駕駛罰吊照1個月
出車禍定要報警 免淪肇事逃逸罪責
【記者李易昌/台中報導】33歲葉男卸完貨要離開時,疑因未注意到車身跟路旁設施的距離,不慎撞上智慧公車站牌,站牌變形移位,廠商接到民眾通報後趕赴檢修並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追兇,最後順利破案,通知葉男說明並依規定舉發、吊扣駕照1個月。
車禍就報警! 避免淪肇事逃逸
台中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徐國傑獲報前往南區復興路處理交通事故,廠商負表示獲報智慧公車站牌遭撞移位變形,不僅電線外露,恐有漏電疑慮,趕赴現場檢修並同時報警追兇。
警方趕抵調閱監視器追蹤,畫面顯示一輛小貨車卸完貨要離開時,疑因沒注意到車身跟路旁設施的距離,不慎撞上站牌而導致位移變形、電線外露恐漏電疑慮,以車追人下,通知駕駛葉男說明。
葉男向警方表示開車離開時的確有聽到後方有聲響,但從後視鏡查看並沒發現車子兩側有跟其他車輛擦撞,車門也確實關妥,便以為聽錯才駛離現場,經警方通知才得知撞到公車站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葉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是否造成人員傷亡,即使只是碰撞車輛或路旁設施等物品,都應停車查看、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疏忽或誤以為沒有大礙就逕自離開,以免衍生法律責任,也可能影響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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