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撿到5.9萬元現金及1兩重金項鍊 台中警拾金不昧獲表揚|壹蘋新聞網

巡邏撿到5.9萬元現金及1兩重金項鍊 台中警拾金不昧獲表揚

榮獲台中市「115年度廉潔楷模」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警五局員警林志誠,去年底巡邏時在路邊發現1個腰包,發現裡面竟有近6萬元現金及價值15萬元的金項鍊,林員帶回派出所並尋找失主,榮獲台中市「115年度廉潔楷模」,獲副市長黃國榮頒獎表揚。
台中市警五局員警林志誠(左圖右),巡邏時撿到現金及約1兩重金項鍊,帶回派出所依規定處理,獲副市長黃國榮表揚「廉潔楷模」。警方提供
台中市警五局員警林志誠(左圖右),巡邏時撿到現金及約1兩重金項鍊,帶回派出所依規定處理,獲副市長黃國榮表揚「廉潔楷模」。警方提供

路邊撿到腰包內藏現金、黃金近20萬元

任職市警五分局文昌派出所的員警林志誠,去年12月19日擔服清晨5時至8時的巡邏勤務,上午7時50分巡經北屯區敦仁街123號時,發現路旁遺落1只腰包。林員撿起腰包打開查看,發現內含零錢包1個、現金5萬9723元,以及一條約1兩重市價約15萬元的黃金項鍊,總價值近20萬元。

面對貴重財物,林員絲毫不為所動,第一時間即將該只腰包帶回派出所,並依循拾得遺失物作業程序誠實登載清點,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以期盡速物歸原主。

帶回派出所依拾得物程序登載並尋找失主

警方說,林員拾金不昧之舉,不僅展現出面對誘惑時的良好品操風紀,更具體實踐公務人員的廉潔精神,此次獲選廉潔楷模,不僅是對其個人的最高肯定,更是機關內部廉能風氣的具體展現,對提升整體警察形象與民眾信任度甚有助益。

第五警分局長劉明興藉此呼籲,外出時應隨時留意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與包包,確保財物安全,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財產損失;若不慎遺失物品,可至鄰近派出所或透過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協尋。

員警林志誠巡邏時拾獲近6萬元現金及約1兩重的黃金項鍊。警方提供
員警林志誠巡邏時拾獲近6萬元現金及約1兩重的黃金項鍊。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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