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畫面曝光!富邦大樓砍人案檢察官坦承吸毒 同行友人也藏毒
包包內搜出毒品殘渣袋及針頭 篩出陽性後主動辭職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號稱「天下第一檢」的台北地檢署爆出檢察官涉毒事件!曾負責偵辦富邦人壽大樓砍人案的劉姓檢察官,今年2月27日在新北市蘆洲區遭警方攔查,警方在其包包內發現安非他命殘渣袋及疑似注射毒品針頭,經採尿送驗,結果呈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其同行鄭姓男子也被搜出毒品殘渣袋。劉男坦承曾施用第二級毒品,並對自身行為表達歉意、主動遞出辭呈。北檢昨(13)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定其違失情節重大,當天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並啟動後續人事程序;辭職令生效前,劉男已請假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
蘆洲遭警方攔查 包包搜出安非他命殘渣袋、疑似毒針
據了解,劉姓檢察官(男、46歲)及其鄭姓友人(男、34歲)於今年2月27日在新北市蘆洲區遭警方攔查,警方除了在鄭男口袋內發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毒品殘渣袋外,也在劉檢隨身包包內發現一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以及疑似注射毒品的針頭,隨後採集尿液送驗。
經鑑驗,結果劉男呈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劉男也坦承,驗尿前確實曾施用第二級毒品。
由於毒品檢驗需要時間,劉男遭攔查後,檢驗結果尚未出爐期間,仍持續辦理手上案件;待確認驗尿呈陽性後,他停止承辦案件,並主動提出辭職。
劉檢致歉、主動遞辭呈 辭職生效前已請假停職務
北檢指出,劉姓檢察官對於自己一時失慮施用毒品的行為,表達歉意與懊悔,並主動遞出辭呈。北檢已以最速件函請台灣高等檢察署轉送法務部,進行後續人事作業程序。
在辭職令正式生效前,劉男已請假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劉男擔任檢察官已有十多年,曾負責偵辦富邦人壽大樓遭歹徒闖入砍殺員工案件,如今因施用第二級毒品遭移送個案評鑑,也引發外界對司法從業人員職務倫理及公信力的關注。
北檢認定違失情節重大 10月13日函送檢察官評鑑
台北地檢署表示,已於10月13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為劉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未能謹言慎行,有損檢察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涉及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第95條第2款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且情節重大。
北檢依《法官法》相關規定,認為本案應進行個案評鑑,已於同日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辦理後續程序。至於劉男是否須負擔其他法律責任,仍應依相關調查及法定程序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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