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爆炸案!橋檢搜索1處傳喚6人釐清事故原因 配管疑未依規定|壹蘋新聞網

興達電廠爆炸案!橋檢搜索1處傳喚6人釐清事故原因 配管疑未依規定

3泰籍人員涉準失火罪各10萬元交保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台電興達電廠去年9月9日發生爆炸事故,橋頭地檢署獲報後隨即分案偵辦,經鑑定釐清事故原因,檢方昨(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搜索1處、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6名涉案人員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事故發生經過及相關責任。
興達電廠新2號機天然氣洩漏地點。 台電提供
興達電廠新2號機天然氣洩漏地點。 台電提供

橋頭地檢署指出,本案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嚴維德承辦,並由檢察官鍾葦怡、周子淳、陳韻庭共同偵辦。經查,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美商奇異能源科技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於2019年5月共同得標承攬台電興達電廠及台中電廠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相關工程,其中發電設施由中鼎公司負責施工安裝。

檢方調查發現,中鼎公司配管作業及監督人員在安裝GT#2-2機組PCHE下端管線時,疑未依「GT#2-2天然氣加熱區天然氣管路系統安裝測試流程」規定,在正式啟用前將臨時墊片更換為正式墊片。

興達電廠燃氣新2號機組2025年9月9日發生火災。翻攝畫面
興達電廠燃氣新2號機組2025年9月9日發生火災。翻攝畫面

機組啟用後天然氣管線溫度升高,臨時墊片熔解

檢方認定,機組啟用後,天然氣管線溫度升高,臨時墊片疑因無法承受高溫而熔解,導致天然氣洩漏並引發火勢,造成管線及輔助設備受損,周圍建築物及玻璃設施也受到波及,進而涉及公共危險。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其中2名泰國籍配管作業人員及1名泰國籍配管領班,涉嫌刑法第176條、第174條第3項準失火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但尚無羈押必要,分別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3名涉案人員訊問後請回。全案仍持續釐清相關人員責任及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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