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扯!乘客陳屍3天 新店客運「渾然不知」還載客遭罰3萬
公車收班未明確檢查車內狀況
【陳靜文/綜合報導】60歲高姓男子於24日晚間搭上新店客運公車,當天並未下車,客運開回終點並未發現,直到27日清晨再度發車,於6時55分行經新店捷運站時,有民眾上車才發現死者及報警。期間經過3天,新店客運渾然不知車上有乘客死亡,因公車收班未明確檢查車內狀況,遭台北市政府開罰3萬元。
根據警方調查,高姓男子是於9月24日晚間8時40分,從青潭停車場站搭上陳姓司機所駕駛的新店客運,當天並未下車。駕駛24日晚間10時30分開回終點,也未察覺死者。
該輛公車一直停放在公車站,直到27日清晨6時45分再度發車,駕駛也都未發現死者,公車6時55分行經新店捷運站時,有民眾上車才發現一名男子在座位上一動也不動,趕緊通報駕駛報警。
新店警分局表示,警消到場後,發現高姓男子已明顯死亡。鑑識小組到場採證,死者無明顯外傷,初步排除他殺。全案報請台北地檢署相驗,以釐清死因。
駕駛遭停職
新店客運陳姓駕駛指出,該車自24日晚間22時30分收班後,就停於新店客運新店站,至27日上午之前未曾開出去過,死者是當時就在車上無人發現或這幾日有其他因素上車,尚待釐清。
新店客運發出聲明,車上監視器畫面顯示,陳姓駕駛24日關門時有往後查看,未見座椅上有乘客,就關車門,因適逢中秋連假,至27日出車營運時才被乘客告知。陳姓駕駛僅目視查看顯有不當,且身心恐處於不穩定狀態,故先予以停職,待其穩定再派車。公司會配合警方調查,以查清責任歸屬。
台北市公運處稽查科表示,將依據「公路法」第77條規定,針對新店客運未善盡管理責任、未要求駕駛長落實清車,開罰新店客運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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