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商人」宣傳車遭檢舉!嘉檢逮捕駕駛 5萬元交保
檢方呼籲競選行為應依法具名
【記者凃建豐/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昨(26)日受理民雄鄉鄉長林于玲之告訴,指稱有未具名之「小商人」宣傳車,於轄內繞行並發布「拿麼厲害」相關言論。嘉檢隨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聯合偵辦。經查,陳男(35歲)所駕駛之該宣傳車並未依法載明真實姓名,且其所宣傳之事項查無確切實證,疑有涉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嫌,專案小組遂依法將相關人員予以逮捕、查扣犯罪工具車輛。檢察官複訊後,諭知5萬元交保。
網紅「Gtokevin 小商人」日前發文表示,林于玲過去擔任議員時曾在議會與他發生爭執,也曾拆除他恭賀他人的紅榜看板,因此決定利用中秋連假,讓紅榜廣告車在民雄街頭繞行,並在貼文中寫下「一定要紅榜的啦!拿麼厲害!」。貼文並附上15秒廣告車行經民雄街頭影像,一輛貨車車斗裝設大面積紅色廣告看板,上方有「小商人」及「拿麼厲害」等文字。
檢方:選舉文宣應遵守法令規範並具名負責
檢方強調,選舉期間各界發表言論或散布文宣,均應遵守法令規範並具名負責。民眾或各界人士如握有任何犯罪事證,應循合法途徑向本署或檢警調廉機關提出檢舉或告訴,檢方定當依法嚴加調查、查明真相。切勿以未經證實之言論或匿名文宣進行違法影射,以免觸犯法網。
嘉檢表示,檢察官偵辦查察各項選舉相關案件,一律秉持行政中立、客觀公正之原則。凡任何非具名、未經證實或未經採證之影射他人不法行為,致影響選舉公平性者,檢警調機關均將堅定立場、依法處置,以維護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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