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男子昨天(2日)日清晨行經桃園區民生路與成功路口時,不僅在馬路上隨意奔跑,更2度以肉身阻擋遊覽車前進。所幸遊覽車司機反應迅速緊急煞車,才未釀成悲劇。由於男子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接獲報案後已主動展開追查,將依法開罰。
事發於昨日早上6時51分許,該名男子在桃園區民生路與成功路口突然奔跑穿越馬路,差點遭一輛行駛中的遊覽車撞上。男子險些挨撞後非但未離去,反而直接站立在遊覽車正前方怒瞪司機,隨後才大搖大擺地緩步移開。
未料,當遊覽車重新起步前行時,該男子竟突然伸腳踏入車道挑釁;司機見狀再次緊急煞車避險,男子接著又再度走到遊覽車前方阻擋,最後才大搖大擺地慢慢離開車道。
警方主動訪查 最高可處500元罰鍰
遊覽車司機昨日下午向警方尋求協助。轄區警方審視現場錄影畫面後表示,男子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與阻擋車輛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轄區武陵派出所已主動進行訪查,將前往了解狀況並依法舉發告發。
桃園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在道路上追逐、奔跑、嬉戲或阻擋車輛,此類行為不僅影響車輛正常通行,更嚴重危及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大眾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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