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局資訊室一名許姓警員涉嫌自設公司,承攬自己承辦的14項警採購案,圖利逾1億元;還勾結調查官開發博弈程式、將警局伺服器設定遠端連線供賭博網站經營。一名中階警官得知後,不僅未舉發,反藉輔導名義向廠商索報酬。桃園地檢署今天(3日)依圖利、洗錢及賭博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重判。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方接獲匿名檢舉,指稱桃園市警局資訊室許姓警員(51歲)私下經營線上賭博事業,檢察官即指揮桃園市警局、桃園市調處組成專案小組循線深入追查。
經專案小組積極蒐證偵辦,今年4月27日起至同年7月9日止,陸續拘提、傳喚許員、高姓警官(42歲)、新竹縣調站洪姓調查官(41歲)及藍姓男子(38歲)、林姓男子(43歲)等5人到案,查扣現金110萬6,000元,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許、洪、藍、林等4人獲准員,高姓警官以30萬元交保。
找人頭掛名 私下暗箱操作
檢調追查出,許姓警員為桃園市警局資訊採購案承辦人,為求牟利而私設資訊公司、網路科技公司,由藍、林擔任人頭而隱匿其為實際公司負責人;並自2016年起至2019年間,投標其自行承辦之14項採購案,使不知情之開標人員將14項採購案決標予該二家公司,而使其圖得不法利益1億1,074萬8,905元。
許員2015年間設立一家博弈軟體開發公司,並由藍擔任名義負責人,2020年6月間與新竹縣調站洪姓調查官合作,由洪協助撰寫博弈程式,並因此獲得報酬共36萬。許員更利用管理桃園市警局伺服器之機會,將警局主機及防火牆設定遠端連線,供賭博業者經營「巔峰娛樂城」線上百家樂賭博。
警官知情不報護航 事後索酬
本案追查過程,意外發現桃園市警局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下稱ISMS)之承辦人高姓警官,獲知許員名下的公司得標桃園市警局之「開放性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案」後,因該公司所屬工程師實際上不具有擔任ISMS項目顧問並協助製作四階文件之能力,竟從2019年起至2025年間,假藉資安輔導名義,自行完成原屬採購案(共7案)應履行內容之認證項目,再自行驗收標案並審核通過後,由桃園市警局核撥款項予該公司,嗣後高員再陸續向該公司索取總計216萬元之顧問報酬。
利用人頭隱匿不法金流
許、洪2人等人獲取前開各種違法行為之犯罪所得後,許員即利用他人名義以購屋、購車、繳納信用卡費等方式;洪則以「獎助學金」名目按月領取匯款或領現之方式,隱匿犯罪所得去向。
案經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劉威宏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警局偵辦後認為,許員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以及洗錢、賭博等罪嫌,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審酌上開犯罪情節,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許員有期徒刑10年以上,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1億1,074萬8,905元;高姓警官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沒收不法所得216萬元;洪姓調查官量處有期徒刑10個月以上,沒收不法所得36萬元。
桃園地檢署表示,公務人員執掌公權力,本應廉潔自持、嚴守法律分際,執法者身為維護治安與司法正義之第一線,更不應公器私用、違法圖利。對於此類破壞官箴之行為,地檢署均貫徹強力執法、嚴查速辦,以維護國家機關之廉潔形象與社會大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