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警戀上美少女 約嘗禁果判2年 花錢賠償換緩刑|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單身的陳姓警官,在擔任分局警備隊長時,從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國中女生,明知對方未成年,竟要求她拍攝私密影像,還約到網咖包廂「嘗禁果」,少女母親得知後氣炸報案,陳員坦承犯行並賠償和解,還提出「以身相許」條件承諾婚約,台南地院判處他2年徒刑、緩刑5年,移送懲戒法院後結果出爐,判決「降兩級改敘」,保住鐵飯碗。
台南市一名陳姓警官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他認罪並賠償和解,法院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後續移送懲戒法院。資料照
台南市一名陳姓警官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他認罪並賠償和解,法院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後續移送懲戒法院。資料照

網路交友戀上未成年少女 單身警官約嘗禁果還拍照

陳姓警官去年在分局擔任警備隊長期間,透過匿名交友軟體「Heymandi」認識一名15歲少女,他不顧對方未成年,多次要求對方拍攝私密照、猥褻影像給他,懵懂無知的少女照辦,後來兩人更相約前往網咖,在包廂內發生2次性行為,並在徵得少女同意後,用手機拍下性愛照片留存。

少女母親發現孩子行為有異,追問下得知此事,向轄區警方報案提告,陳員到案後坦承犯行,扣押的影像、對話記錄與兩人陳述相符,法院審理時,陳員主張與少女是兩情相悅,也向家屬道歉,原本是承諾婚約尋求和解,最後改以現金賠償和解,家屬、少女願意原諒陳員,法院依犯公務員拍攝少年之性影像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

判刑確定移送懲戒 認錯賠償降兩級保住鐵飯碗

案發前陳員調到內勤工作,案發後市警局因情節重大,報請上級予以停職,台南地院判處緩刑後,陳員申請復職,後續移送懲戒法院,陳員出庭時稱,從警經歷超過10年,期間兢兢業業,也曾獲得打詐績效特優等肯定,一時失慮不周犯下錯誤,破壞警察形象,深感愧疚悔恨自責,已積極彌補傷害,希望法官能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員確實違法,違反公務員應謹慎的要旨,導致民眾喪失對警察職務的信賴與尊重,考量他認罪並賠償和解,決定給陳員一次機會,輕判降兩級改敘,仍可上訴。

懲戒法院判處陳員降兩級改敘,薪水大打折扣,但保住飯碗。懲戒法院示意圖、資料照
懲戒法院判處陳員降兩級改敘,薪水大打折扣,但保住飯碗。懲戒法院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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