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波閃兵藝人阿達等9藝人二度出庭 認罪強調「自首」求輕判緩刑|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新北報導】新北地院審理藝人閃兵案,今(2日)二度傳喚第四波偵結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及9藝人等,因這波被告藝人均自首,包括阿達(本名昌璟翔)、前Circus成員廖人帥、邱昊奇(本名邱孝尊)、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藝人唐禹哲(本名阮霆鈞)李唯楓等14人,今天再度出庭,但面對記者詢問問題均不發一語。
前Circus成員廖人帥。資料照片。張欽攝
前Circus成員廖人帥。資料照片。張欽攝

新北地院6月間針對第四波起訴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及9藝人、5素人等15名被告首度開庭,14名閃兵藝人、素人均坦承犯行,對此,檢方除對陳志明求刑5年。就役男被告,檢察官認為役男被告雖損及國家徵兵制度公平性,但14人均在案發後主動自首並積極配合偵查,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審酌給予緩刑宣告。

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資料照片。張欽攝
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資料照片。張欽攝

新北檢今年4月15日第4波起訴的閃兵名單,包括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Energy前團員唐振剛,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唐禹哲(本名阮霆鈞)、李唯楓、邱昊奇(本名邱孝尊)、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等9人,其餘則為吳姓、邱姓、楊姓、榮姓、廖姓、魏姓素人役男,據了解,他們涉嫌花費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請閃兵集團協助逃避服役。

據了解,廖人帥、阿達、李唯楓、邱昱奇4人,還是在閃兵學長陳大天、坤達勸說下出面自首,被檢察官認定為主動自首,檢察官認為其等供述犯行詳實且積極配合調查,有深切悔悟之意,對案件偵辦及釐清犯罪脈絡有很大助益,因此向法院建請緩刑。

唐禹哲。翻攝自唐禹哲臉書
唐禹哲。翻攝自唐禹哲臉書
Energy前團員唐振剛對閃兵犯行認罪。資料照片。張欽攝
Energy前團員唐振剛對閃兵犯行認罪。資料照片。張欽攝
藝人楊子鋒(本名楊景涵)。張欽攝
藝人楊子鋒(本名楊景涵)。張欽攝
邱昊奇(本名邱孝尊)。資料照片。張欽攝
邱昊奇(本名邱孝尊)。資料照片。張欽攝

新北地院今二度開庭,廖人帥、唐振剛、李唯楓、阿達等9藝人維持之前認罪態度,且都強調是自首,請求法官輕判並宣告型,庭訊約2小時結束,藝人們均快步離去,並未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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