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獸父拉幼女手摸鳥 對小三兒口交!竟獲法官減刑|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男子與女友生下1對子女,一家四口共同居住,沒想到,男子竟利用女友外出的機會,伸手觸摸當時就讀幼稚園小班的女兒私密處,並拉她的手碰觸他生殖器;這名父親甚至小三的兒子也不放過,多次以手碰觸兒子生殖器,還對他口交一次。男子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仍須與女友共同撫養2名子女,予以減刑後依強制性交等6罪將他判刑4年5月,可上訴。
台中市1對年幼兄妹遭親生父親多次強制猥褻、性侵,法官以「重刑無助未來再社會化」為由,輕判父親4年5月徒刑。AI生成示意圖
台中市1對年幼兄妹遭親生父親多次強制猥褻、性侵,法官以「重刑無助未來再社會化」為由,輕判父親4年5月徒刑。AI生成示意圖

判決指出,這名男子與女友陸續生下兒子、女兒後同住一處,2022年至2024年,即女兒就讀幼兒園至小學一年級期間,利用女友外出工作或出遊的機會,在住處以手碰觸女兒外陰部,同時強拉女兒的手碰觸他的生殖器至勃起,對女兒強制猥褻得逞。

這名男子甚至連兒子也不放過,同一時期就讀小三至小五的兒子事後也指控,父親多次用手摸他的生殖器,也有用嘴巴含著他的生殖器,但次數都已忘記了,並非每一次都有進行口交。

男子坦承犯行,但辯稱只有對兒子強制猥褻5次,其中1次有口交;法官本於「罪疑唯輕」原則,僅認定被周對兒子進行4次強制猥褻行為(觸摸生殖器部分)、1次強制性交行為(口交部分)。

台中地院法官考量被告沒有前科,已與2名被害人及女友成立調解,案發後仍與女友共同謀生,扶養2名被害人,若判重刑無助未來再社會化,遂依規定酌減其刑,被告犯下5次對未滿14歲男女犯強制猥褻罪各判刑1年7月,1次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7月,合併應執行4年5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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