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網紅(34歲)經常在網路平台分享個人育兒、家庭生活、美妝、國外旅遊的點點滴滴;也稱自己曾是不孕症,歷經艱辛求子,終於做試管盼來女兒,未料自己卻因毒駕而飽受粉絲撻伐,做了最壞的示範。
檢警調查,今年6月21日下午5時許,林女在桃園市中壢區中央東路88號之錢櫃KTV中壢中央店,將摻有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安非他命(即MDA)成分之煙油置入電子煙主機吸食煙霧。翌日晚間7時13分卜吘,駕駛自用小客車並搭載其3歲幼女,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與中山東路路口,因控制力欠佳,先擦撞停放於路邊自用小客車2輛後,再衝撞路旁店家,所幸無人傷亡。
警員於處理過程中察覺林女狀況異常,經實施檢測後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還在車內查獲依托咪酯菸彈等證物,警詢後移送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全案今天偵結,依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之尿液所含毒品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將她提起公訴,並考量其施用毒品後竟駕車上路,且搭載其幼女,漠視用路人安全及有違父母養護子女之責,建請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強調,毒駕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之犯罪行為,並重申對於毒品及毒駕零容忍之堅定立場,再次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施用毒品對精神及神經系統危害極深,毒駕行為等同於道路上之無差別攻擊,地檢署將持續聯手司法警察機關嚴厲查緝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絕不寬貸,以堅定執法維護社會治安與國人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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