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40歲殷女原與93歲婆婆王婦同住淡水,王婦於去年8月5日下午至隔日下午間死亡。殷女發現婆婆死亡後,並未通知其他家屬,也沒有向警方報案,而是將遺體裝進行李箱,隔日8月6日下午拖往淡水河一帶棄置。直到同月16日,民眾在河畔發現疑似人體遺骸並報警,警方循線追查,才揭開這起離奇棄屍案。

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後發現,殷女曾拖著沉重行李箱前往淡水河畔,離開時行李箱明顯變輕,成為警方追查的重要線索。殷女接受調查時坦承將婆婆遺體裝箱後丟入河中,但檢警目前並未查得遭他人殺害的相關證據,因此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刑法》遺棄屍體罪嫌提起公訴。

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殷女對於將婆婆遺體裝箱並棄入淡水河的犯行認罪,並同意改採簡式審判程序。不過,她仍辯稱婆婆屬於自然死亡,且生前已臥床兩個多月,自己因擔心王婦兒子誤以為是她殺害婆婆,甚至曾遭對方毆打,因此一時害怕才會自行處理遺體,並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

不過,殷女的說法遭王婦家屬當庭強烈反駁。王婦女兒痛批殷女「又說謊、又騙人」,指出母親死亡前身體狀況並未如殷女所說長期臥床,每天早上仍會外出運動、買東西,失蹤前甚至還被監視器拍到外出行走,並非臥床不起。

家屬也指稱,當初發現母親失蹤後,兄弟姊妹曾前往住處尋找,但殷女躲在屋內不願開門,還曾謊稱王婦正在睡覺或吃飯,後續甚至一度離家失聯。家屬表示,即使母親真的屬於自然死亡,殷女也應該第一時間通知家人,而不是將93歲長輩遺體裝進行李箱後丟入河中,讓家人苦苦尋找,最後等來的卻是僅剩骨骸的結果。

公訴檢察官庭上則認為,殷女在婆婆死亡後沒有通知家屬,反而將遺體裝箱棄置河中,嚴重侵害死者尊嚴,犯後行為造成家屬長期尋人及得知至親僅剩骨骸的巨大精神痛苦,犯罪情節及造成的傷害均非輕微,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面對家屬質疑王婦死因,法官也當庭提醒,本案目前審理範圍為「遺棄屍體」部分,並非重新審理王婦死亡原因。全案經辯論終結,士林地院預計於9月9日下午4時宣判,屆時將揭曉殷女最終刑度。

作者簡介

曾佳俊

「新聞無所不在,只要一顆善於發現的心!」從廣播電台記者、蘋果日報、時報周刊到現在壹蘋新聞網,逾20年的記者生涯,愛交朋友、觀察細節的我,常出演「清水變雞湯」的魔術師,有時像「化腐朽為神奇」的雕刻家,在看似平凡的人事物中如偵探般遊走,抽絲剝繭找出最吸引讀者的新聞觀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40年警界生涯續戰公職!莊政裕投入文湖里長選舉 27年摯友送「好彩頭」相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