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陳姓犯嫌(77年次)於8月5日上午前往太保市一處工廠向業者借錢不成,心生怨恨,隨後於5日深夜前往該工廠以噴殺蟲劑點火方式縱火,所幸火勢及時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財物損失仍待評估。
水上分局於案發後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精準掌握陳嫌行蹤與涉案事證,並報請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8日清晨前往陳嫌住處執行拘提與搜索,訊後將陳嫌依違反公共危險(縱火)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考量縱火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甚鉅,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水上分局分局長曾文勇強調,絕不容許任何危害公共安全之暴力行為,對於侵害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之犯罪,警方採取零容忍之態度,必將迅速偵破,嚴正執法,以確保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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