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被控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約35.7億元,還從事地下匯兌,經手資金高達217億元、獲利逾1.2億元,不法所得共計約37億元。新北地院一審依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判刑11年8月,宣告沒收已扣案、價值約2億元的841萬顆泰達幣及35億餘元犯罪所得。高院二審今年5月30日改判他9年8月徒刑。
檢方為了防止他脫產,聲請扣押他桃園、台北等20筆不動產獲准。郭表示,其中一處位於台北大直的豪宅,是提供妻小居住,為了避免小孩生活受影響產生陰影,希望改用擔保金換取撤銷扣押命令,高院考量該豪宅並非犯罪所得,近日裁准,不過須繳納同額保證金。
據了解,郭哲敏稱2019年購入該豪宅約7000萬元,可以繳納同等金額。不過近年房市看漲,合議庭認為該社區每坪平均單價146.4萬元,現值約2億1449萬640元,帶郭哲敏繳完同額後,即可撤銷扣押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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