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小甜甜於2025年5月7日8時50分許,駕駛灰粉相間的Mini Cooper叫出沿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由西往東方向行駛,在路口欲左轉時,本應注意應禮讓直行車先行,竟疏未注意,當時曾姓女騎士沿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車禍路口處,雙方因閃避不及而發生碰撞,曾女人車倒地受有頭部擦挫傷併撕裂傷、鼻、額頭撕裂傷併皮膚缺損、左側膝部擦傷、右側膝部挫傷等,隨後送望北醫急診,因此認小甜甜犯過失傷害罪。
小甜甜於7月21日到士院出庭,她庭後面對記者詢問為何突然態度轉變要賠錢?她先說,謝謝大家,隨後說,態度沒轉變,本來之前就有在談,但有保密條款不能說太多,之前在IG的貼文並不是不認錯,而是對金額部分提到妥不妥協,至於內容還是不方便說太多,隨即說要去接小孩快來不及,就直說謝謝後快步搭車離開。其實,小甜甜在法庭內經法官調解下,當庭與曾女以12萬元和解落幕。
檢方起訴指出,2025年5月7日上午8時許,小甜甜駕駛灰粉色Mini Cooper,行經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前準備左轉時,疑因未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機車,與曾姓女騎士發生碰撞。當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小甜甜撐傘站在事故地點旁,曾姓女機車騎士則坐在地上,身上有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北醫治療,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零,後續事故責任,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釐清。
曾姓女騎士經醫院診斷頭部、鼻部及額頭有多處撕裂傷,雙膝也有擦挫傷,但沒有生命危險。
小甜甜於檢方偵辦時坦承駕車時與機車發生碰撞,但否認過失。她辯稱,通過路口前已確認沒有來車,並依規定打方向燈、減速左轉;事故發生後下車查看,發現對向號誌已是紅燈,事後雖調閱車內行車紀錄器,但無法確認對向當時究竟是紅燈或綠燈,不排除當時正值號誌轉換期間,認為是騎士突然出現撞上車輛,她當下並未發現對方。
士檢根據警方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交通事故鑑定意見、現場測繪圖、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影像及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綜合研判,認為小甜甜涉有過失傷害犯嫌,因此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由於小甜甜賠償12萬元與曾女和解,曾女也同意撤告,因此,士林地院今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