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表示,張姓男子(64歲)113年間,在龜山區大同路一帶駕駛汽車遭攔檢,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遂遭移送機關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惟有房有地的張男,卻不願繳納酒測罰鍰,經移送分署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查出張男名下有位於龜山區的房屋土地,已居住20餘年,另有繼承而來的4筆土地,經通知仍未到場處理罰鍰,旋即於今年7月15日發文請地政機關將張男名下之龜山區房地辦理查封登記。

張男收到桃園分署公文後,趕緊致電桃園分署表示,該筆罰單是忘記繳納,不是蓄意的,需要幾天時間籌錢繳納罰鍰,請求暫勿執行,随後在日前將18萬92元(含執行費用)匯入桃園分署專戶繳清罰鍰。      

桃園分署表示,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辦理「交通專案」,將持續強力執行欠繳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守護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同時提醒民眾,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悔不當初!

 

禁止酒駕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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