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七巡防區20日上午9時52分接獲118專線轉民眾通報稱屏東縣琉球鄉花瓶岩岸際有民眾騷擾海龜情事,隨即派遣小琉球安檢所人員前往查處。 

9時57分小琉球安檢所人員抵達現場與報案民眾會合,並依其提供影片指認,發現2名男子確有觸摸海龜之行為,經海巡人員循線追查於花瓶岩岸際尋獲衣著特徵相符遊客,隨即將其逮捕帶回實施筆錄製作,全案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巡人員押送觸法男子。翻攝畫面
海巡人員押送觸法男子。翻攝畫面

海巡表示,小琉球地區因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從往返小琉球的交通船上播放的宣導影片,到島上各個沙灘豎立的保育宣導標誌,均有宣導民眾切勿違法觸摸、騷擾海龜,然仍有民眾心存僥倖,導致類案事件層出不窮>

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呼籲,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騷擾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重30萬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2名男性遊客觸摸海龜。翻攝畫面
2名男性遊客觸摸海龜。翻攝畫面
作者簡介

凃建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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