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陳昭玲曾創下國內「六連霸議長」紀錄,爆發貪污案後,她於2023年8月17日聲明請辭議長,澎湖地院一審宣判後,她再聲明請辭議員。
劉陳昭玲被控插手的案件包括澎湖車船處預算及人事案、文光國小人事案、消防局人事案、衛生局人事案。
檢調查出,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長賴淨明是通過「南海航線交通船養護計畫」,請劉陳昭玲協助,劉陳昭玲於2020年11月24日指示陳淑美向賴淨明表示,「議長有個二手BOTTEGA VENETA包包,要賣你15萬元,你的事情議長會幫你」。劉陳昭玲於是在議會審查時發言,「因為這筆年度預算很急,是不是請我們這次今天這個會就可以給你通過」,表示支持預算案,之後,賴淨明雖無意購買包包,仍於同年11月28日交付陳淑美15萬元,轉交劉陳昭玲收受。
此外,劉陳昭玲另於2021年為曾姓女子安排女兒擔任車船處南海之星售票處人員,向賴淨明施壓稱,「你們車船處是不是嫌人太多,不然為什麼有人退休,但不補新人」,待曾女女兒錄取之後,劉陳昭玲於同年7月20日指示陳淑美以購買墜子答謝名義,索賄36萬元,曾女也照辦。
其次,徐姓護理師央求希望續留澎湖醫院護理師職務,劉陳昭玲2019年3月27日向澎湖縣教育處長指出,「學校很缺護士,教育處是否增加校護職缺」,關說增設校護職缺。徐女轉任文光國小校護後,劉陳昭玲又指示陳淑美以購買包包答謝名義索賄100萬元,徐女依指示交付賄款。
至於消防局關說案,許姓、廖姓男子為派補澎湖縣消防局小隊長,央請推薦升遷,劉陳昭玲於2017年利用監督消防局業務及預算影響力,向消防局長推薦許、廖,2人後來順利派補,劉陳昭玲同年7月7日指示陳淑美,以捐獻廟宇名義,分別向許、廖要求各7萬5000元賄款得逞。
檢調還查出,曾姓女子為調任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請劉陳昭玲推薦遷調,劉陳於2021年初利用監督縣府與衛生局業務及預算影響力,向秘書長與衛生局長推薦曾女。曾女調任衛生局科長後,劉陳昭玲同年3月22日指示陳淑美,以購買禮物答謝名義,向曾女要求10萬元賄賂,曾女依指示匯款。
澎湖地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劉陳昭玲10年2月、陳淑美3年10月徒刑。上訴後,劉陳昭玲認罪,高雄高分院二審考量劉陳昭玲、陳淑美確有悔悟之意,陳淑美是基於親族、上命下從關係才犯案,而劉陳昭玲已近70歲,且辭議員未再擔任公職,又重病纏身,認一審量刑過高,撤銷改判劉陳7年6月、陳淑美2年8月。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