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近日接獲運毒集團成員將透過吞食毒品膠囊後搭飛機入境之「人體運毒」方式跨境運輸毒品,檢察長郭景東隨即指派緝毒專組施家榮主任檢察官及劉維哲檢察官,與高雄市刑大、左營分局、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等共組專案小組偵辦,並鎖定自泰國搭乘飛機入境之法國籍男子BRUCE (50歲),涉嫌吞食海洛因膠囊於腸胃之中再入境,以此方式暗中運輸大量毒品海洛因進入我國境內。
專案小組掌握BRUCE航班資訊,7月7日拘提甫入境之法國籍被告BRUCE,並將D 男送往國軍高雄總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後,發現BRUCE腹內藏有大量海洛因膠囊,在醫療團隊的協助下,前後歷時5天,才安全地讓BRUCE將腹內之海洛因膠囊全數排出,全部膠囊數量高達101顆,海洛因毛重總量達1403.8公克,換算市價約2000餘萬元,運毒酬金約3000美金。經劉維哲檢察官漏夜複訊後,於同年月1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長郭景東指出,吞食毒品膠囊之人體運毒方式,如毒品膠囊在體內破裂,將導致大量毒品在短時間內為腸胃完全吸收而暴斃,風險極高!且海洛因對民眾身體健康危害甚大,施用者在極短的時間內,不論在心理上或生理上都會對海洛因產生強烈的渴求與依賴,一旦成癮即戒治 困難,終生受害,故海洛因被列為第一級毒品,運輸海洛因之犯罪最高可判處死刑,呼籲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高雄市警局115年1至6月查獲走私毒品案件共計35件45人,較去年同期增加30件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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