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警分局14日13時13分接獲報案,指稱旗山區中正路385巷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初步調查發現,67年次劉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中正路往旗文路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因逆向行駛,與對向由55年次陳姓女子駕駛之自小貨車發生擦撞,撞擊後造成自小貨車翻覆。
事故造成雙方駕駛受傷,均由救護人員送往旗山醫院治療,意識清醒,無生命危險。
警方現場對雙方駕駛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均為0,但發現劉姓駕駛於事故後神情異常,員警遂依法進一步查證,並於其隨身包包內查獲電子煙主機1組。經初步檢測,電子煙油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另劉姓駕駛經唾液毒品篩驗,呈大麻、依托咪酯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並經員警觀察已有不能安全駕駛之情形。
警方依法逮捕劉姓駕駛,並查扣相關證物,全案依涉嫌持有第一級毒品及公共危險(毒品影響不能安全駕駛)等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毒品種類及濃度,仍以後續鑑驗結果為準。
旗山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嚴重影響駕駛判斷能力,切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以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強化毒駕查緝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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