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高雄市鼓山警分局龍華派出所員警12日1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華一路與明誠三路口時,見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沿途疾行、並有任意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等行為,員警遂上前攔查,一查發現這名洪姓男子曾在三個月前遭自己查獲酒駕案件,沒想到這次酒駕變毒駕,最後更在身上查獲毒品證物,當場將其逮捕送辦。
洪男(54歲)於三個月前甫遭龍華所同一名員警查獲酒駕案件,車牌亦當場遭到扣繳,沒想到男子這次雖然沒喝酒,卻無照騎了另一輛機車上路,因沿途疾駛狂飆且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而遭警攔查,洪男一下車便主動示意,而員警也一眼認出洪男並直呼「怎麼又是你」,但這次洪男雖無酒駕,然而神情卻異常緊張,且身上散發出疑似毒品氣味,隨後經對其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毒品陽性反應。
洪男自知難逃法網便頻頻向員警求情,但警方最終依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更在身上起獲毒品安非他命,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
有關洪男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駛機車(最高可處36000元罰鍰)、毒駕(高可處90000元罰鍰)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等交通違規部分,警方均依法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129,600元罰鍰。
鼓山分局呼籲,毒駕與酒駕同樣具有高度危險性,任何一次上路,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取締毒駕勤務,展現維護交通安全決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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