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分手!莽男駕車衝撞民宅與無辜民眾 還縱火燒女友住處下場這樣|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高雄張姓男子不滿女友要分手,今年5月15日23時50分至16日1時20分許,吸食安非他命及喝酒後開車上路,先撞毀民眾大門,又開車衝撞無辜男子,後轉往林園區中厝路某超商搶劫,並開車撞毀超商,接著跑到附近巷弄縱火,延燒兩屋,隔天凌晨再跑到陳女住處放火,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機制,全力追查,並於4小時內將涉案張姓男子查緝到案,全案依法移送偵辦。高雄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毒駕、酒駕、毀損、縱火等罪起訴張男。
警方在林園區沿海路一段279巷附近查獲張嫌到案。翻攝畫面
警方在林園區沿海路一段279巷附近查獲張嫌到案。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37歲張姓男子因與陳姓女子發生感情糾紛,心生不滿,於是先後前往對方住處及相關地點滋事,先持物品毀損民宅玻璃,再駕駛自小貨車衝撞民宅及超商大門,並波及停放於現場之機車,隨後又返回住處點燃紙團,所幸火勢未擴大,現場均無人員傷亡。

嫌犯駕駛自小貨車衝撞民宅及超商大門。翻攝畫面
嫌犯駕駛自小貨車衝撞民宅及超商大門。翻攝畫面

警方獲報後立即調派線上警力追查,迅速鎖定涉案車輛,於沿海路一帶發現後展開追緝,張嫌於16日1時50分許棄車逃入草叢。警方隨即封鎖周邊區域展開地毯式搜索,同時查扣涉案車輛進行採證,最終於同日3時45分許,在林園區沿海路一段279巷附近查獲張嫌到案,順利偵破本案。

全案警詢後,依涉嫌刑法妨害自由、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由法院裁定羈押,另依規定通報家庭暴力防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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