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坐牢爽過...有菸抽還有烈酒喝 管理員收賄30萬帶入獄被羈押|壹蘋新聞網

詐欺犯坐牢爽過...有菸抽還有烈酒喝 管理員收賄30萬帶入獄被羈押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陳姓男子因涉詐欺案進台南監獄服刑,沒想到在獄中他不只有菸抽,竟然連紅酒、威士忌都喝得到,一查發現竟是「有內鬼」,原來是戒護科40歲蘇姓管理員拿了陳母30多萬元,以餅乾盒、飲料瓶偷天換日,夾帶香菸、烈酒給陳男享用,檢警昨天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昨(9)晚當逮捕蘇員並聲押,今天下午法院裁定羈押。
台南監獄戒護科蘇姓管理員收受家屬30多萬,從2月起到6月,以餅乾盒、飲料瓶夾帶香菸、烈酒等違禁品入內給陳姓受刑人享用。檢方提供
台南監獄戒護科蘇姓管理員收受家屬30多萬,從2月起到6月,以餅乾盒、飲料瓶夾帶香菸、烈酒等違禁品入內給陳姓受刑人享用。檢方提供

檢方指出,台南監獄主動發覺此事並配合調查,台南地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黃慶瑋、南檢派駐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許華偉共同指揮保五總隊、廉政署偵辦,9日前往台南監獄等4處發動搜索,扣押相關證物,傳訊及帶回被告蘇男等3人及1名證人。

檢警調調查發現,獄方戒護科蘇姓管理員從今年2至6月間,收受陳母交付的現金共計30餘萬,多次違背職務,非法夾帶高粱酒、威士忌、紅酒等酒類共計20瓶、香菸2千支等違禁物品至監所內,他用紅茶、沙士的瓶子裝顏色相近的烈酒,又把洋芋片空盒塞滿香菸,就這樣攜入監所,再轉交給陳姓受刑人享用。

檢察官昨晚複訊後,認蘇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逃亡之虞,當庭逮捕蘇聲押,台南地院今天下午開庭後裁定羈押禁見;另陳姓受刑人家屬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地檢昨天發動搜索,認定蘇員涉嫌重大聲押,法院下午裁定羈押。資料照
台南地檢昨天發動搜索,認定蘇員涉嫌重大聲押,法院下午裁定羈押。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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