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台南監獄主動發覺此事並配合調查,台南地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黃慶瑋、南檢派駐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許華偉共同指揮保五總隊、廉政署偵辦,9日前往台南監獄等4處發動搜索,扣押相關證物,傳訊及帶回被告蘇男等3人及1名證人。
檢警調調查發現,獄方戒護科蘇姓管理員從今年2至6月間,收受陳母交付的現金共計30餘萬,多次違背職務,非法夾帶高粱酒、威士忌、紅酒等酒類共計20瓶、香菸2千支等違禁物品至監所內,他用紅茶、沙士的瓶子裝顏色相近的烈酒,又把洋芋片空盒塞滿香菸,就這樣攜入監所,再轉交給陳姓受刑人享用。
檢察官昨晚複訊後,認蘇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逃亡之虞,當庭逮捕蘇聲押,台南地院今天下午開庭後裁定羈押禁見;另陳姓受刑人家屬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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