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主嫌林姓男子曾與吳男同為監所舍友,吳男今年3月出獄後投靠林男,在其位於新竹縣住處待了10多天,吳男離開後,林男發現家中財物短少20多萬元,認為是對方幹的,打聽到他落腳雲林東勢,3月17日下午夥同朱姓、溫姓男子開車南下找吳男算帳。

當晚抵達吳男住處後,3人抄起車上預藏的開山刀、金屬球棒、拔釘器等,對著吳男就是一陣痛擊,見他倒地不起後逃離現場,沿途將作案工具丟棄,最後跑到屏東恆春某旅館躲藏;吳男傷勢嚴重,送醫時脾臟破裂併創傷性休克、左肺挫傷,全身多處開放性傷口,脾臟破裂手術全數切除,差點喪命。

雲林地檢檢察官蔡少勳指揮台西警分局偵辦,事發後2天逮到林男等3人,還起出2包5.3595公克重的三級毒品愷他命,檢方認為3人僅因財務糾紛,就準備凶器還跨縣市尋仇,暴力行為經過策劃,導致吳男重傷害,偵結後提起公訴,主嫌林男求刑9年,朱男、溫男各求處7年6月徒刑。

雲林地檢偵查終結,起訴林男等3人,分別求刑9年、7年6月。資料照
雲林地檢偵查終結,起訴林男等3人,分別求刑9年、7年6月。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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