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母代子繳罰款的案件緣於在新北市自營工程行的馬姓男子,去年(2025)9月間某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3段附近,遭警攔查酒測,因馬男10年內酒測值超標2次,經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9萬元罰鍰,還要吊銷駕駛執照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罰鍰部分,馬男在裁決所辦分期繳納,之後僅繳了2萬元就沒下文,剩下的餘7萬元部分,裁決所今年4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指出,馬男的銀行存只有800餘元,而馬男曾於2018年4月間在北市萬華區某工地飲酒後,騎機車行經忠孝橋附近,因酒駕遭警方查獲,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並應自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5千元,還查到馬男擔任某工程行的負責人,研判他應有繳納罰鍰能力,而今年6月間核發命令,限他於10日內繳清罰鍰,或到場報告財產狀況。
當新北分署的命令合法寄到馬男被馬男母親看到後,馬母立刻於6月25日打電話到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表示,她願幫兒子繳清罰鍰,隨即於隔天親自到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兒子自營工程行,因工作需要有飲用保力達B提神的習慣,才因酒駕被罰,最近可能經濟不景氣,兒子已有一段時間沒工作收入,且兒子是單親要扶養一個就學中的小孩,所以暫時無力繳納罰鍰。
馬母還說,她年輕時擺攤賣滷味,還有些積蓄,最近因腳部剛動刀,尚未痊癒,行動不太方便,收到新北分署通知後,非常擔憂,才會親自打電話給書記官,隔天趕忙帶著腳傷,冒雨提款後急搭公車到新北分署幫兒子繳清罰鍰。書記官見到馬母發揮母愛,立刻幫其辦理繳款程序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