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今天下午1時32分,劉男駕駛白色自小客車沿烏日區中山路三段由高鐵路往學田路方向行駛,不明原因撞擊路邊停放的3輛轎車,劉男四肢擦挫傷,第一時間卻步行離開現場,後來被警方在路邊找到帶回處理。
烏日警分局對劉男酒測,發現他未飲酒,進一步施以毒品唾液快篩,劉男卻拒絕,警方後續報請檢察官核發強制採驗,劉男才同意接受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毒品陽性反應。
警方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劉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另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車禍肇事未依規定處置加以舉發,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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