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今日上午10時許,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接獲社區保全邱姓男子報案,指稱前一天在社區垃圾子母車內發現一只印有「爆裂物」字樣的紙盒,因擔心危害公共安全,隔日上午將紙盒抱到派出所處理。
警方獲報後立即通知刑事局偵查第五大隊、警察局鑑識中心及相關人員到場協助,經初步檢查,確認盒內沒有火藥及其他危險易燃物質,後續仍由刑事局帶回進一步檢驗。
警方隨後調閱監視器追查來源,發現19歲王姓男子日前將該紙盒丟棄於社區垃圾子母車內。進一步了解,紙盒實際為王男的66歲姑姑所有。王女過去任職銀行,數年前為配合銀行年度防搶演練,自行製作該爆裂物模型作為教具使用,近期退休後整理家中物品,委託姪子協助清理,王男不知情便將道具當成廢棄物丟棄。
未料紙盒因外觀標示「爆裂物」字樣,被社區保全發現後誤認是真正危險物品,因此向警方報案,導致警方大陣仗出動防爆、鑑識等警力到場處理,上演一場虛驚的排爆烏龍。
警方指出,雖確認該紙盒並無實際危險性,但因其外觀足以引發民眾恐慌、影響公共秩序,後續仍依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規定,將王女及王男移送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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