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調查,江姓女子當時未辦理掛號手續便闖入急診室,執意要求林姓護理師(38歲)處理傷口。護理師檢視發現其並無明顯傷勢,於是引導其先至檢傷站依程序掛號,不料江女突然情緒激動,突以徒手出手攻擊護理師胸口,警方到場後隨即控制局勢,將江女依現行犯上銬逮捕,及時遏止暴力行為。

新興分局​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江女行為已涉嫌觸犯《醫療法》第106條,對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施強暴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並面臨最高5萬元之行政罰鍰。警方重申將強力執法,全力捍衛醫護人員人身安全與醫療環境。

院方感謝警方迅速到場協助維護醫療秩序。翻攝畫面
院方感謝警方迅速到場協助維護醫療秩序。翻攝畫面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表示,急診室於6月27日下午,一名陪同就醫民眾於急診區內,因就醫流程與現場護理人員溝通過程中發生爭執,進而出現肢體攻擊行為。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院內醫療暴力應變機制,並同步通報相關單位協助處理。受影響護理同仁經評估後,目前身體狀況無礙,院方已第一時間提供關懷及必要協助,後續將持續追蹤其身心狀況,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以維護同仁權益。

院方感謝警方迅速到場協助維護醫療秩序,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院方將全力配合後續調查。

大同醫院對任何形式之醫療暴力均秉持零容忍立場。翻攝畫面
大同醫院對任何形式之醫療暴力均秉持零容忍立場。翻攝畫面

本文依《新聞倫理政策》《新聞規範》《事實查核政策》採訪撰寫,如有疑問與指教請見《更正政策》

作者簡介

凃建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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