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表示,男友日前邀約兩名男性友人一起進行「四人行」,並提出想嘗試矇眼玩法。由於男友事前承諾全程都會使用保險套,她基於信任答應參與。過程中雖然感覺與平時有所不同,但並未多加懷疑,她寫道:「過程雖然好像有感覺跟平常不一樣,但我其實蠻信任男友的覺得他不會不尊重我,到最後兩個都是射我身上,但我以為是要射才拔套」。
直到活動接近結束時,她提前拿下眼罩,赫然發現床邊放著已被拔除的保險套。經追問後才得知,兩名男性在過程中早已自行將保險套取下,並非她原先認知的全程防護狀態。原PO坦言,當下顧及場合沒有立即發作,但活動結束後便與男友爆發激烈爭吵。她認為自己是在「同意戴保險套」的前提下參與性行為,如今卻遭到隱瞞與欺騙,不僅感到憤怒,更產生強烈被背叛感,因此詢問網友是否能透過保留證據提出法律告訴。
貼文曝光後,網友意見兩極。部分網友將焦點放在當事人的性行為選擇上,網友認為女網友的價值觀偏差「妳覺得這是男友???」、「也太會玩」、「都接受4P了還會在乎有沒有帶套喔,千萬別分手別放出來害別人」、「很好奇你的生長環境,價值觀完全偏差」、「為什麼現在的人很喜歡把自己很髒這件事分享給大家知道」、「古有名言,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可能這些人的成長背景,三觀就是那個樣子」、「每次看到這種文章都在思考是不是反串」、「他都把你當炮友了!是你還沒醒」。
但也有不少人強調,無論參與何種性行為模式,只要違反事前約定、擅自移除保險套,都可能涉及侵害性自主權,不能因個人性偏好而模糊法律界線。網友說「其實AI都查的到,原本說好戴套,卻在性交過程中偷偷拔掉保險套(國際上稱為 Stealthing),在台灣的法律實務中,會構成強制性交罪,同時也屬於民事侵權行為。被害人可依民法請求精神慰撫金(精神賠償),過去已有法院判決加害人須賠償數十萬元精神損失的案例。」
據悉,國際上已將此類行為稱為「Stealthing」,在台灣也觸法。若對方未經同意中途取下保險套,已嚴重侵害您的性自主權與身體控制權,可依《刑法》的「強制性交罪」提告,亦可循民事途徑要求精神慰撫金賠償。也有網友建議,若事件剛發生不久,可盡快前往醫院進行採證與相關檢查,並妥善保存保險套等物證,以利後續釐清事實。
此外,還有網友提醒,由於當事人全程處於矇眼狀態,對周遭環境缺乏掌握,除了身體健康風險外,也應留意是否存在未經同意錄影或偷拍等疑慮,「比起拔套,我比較擔心妳被偷拍,妳還被矇眼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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