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蔡姓男子(50歲)今天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47.8公里輔助外側車道,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輔助外側車道,車輛隨後就起火,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蔡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火勢由消防人員撲滅,現場於17時31分完全排除,全線恢復通車,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單位進一步鑑識。

警方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火勢撲滅。國道警方提供
火勢撲滅。國道警方提供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竹縣因豪雨釀1死1失聯 又見貨車泥流滅頂!警消開挖搜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