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毒駕!1個月撞人3次 毒蟲撞死單車女重判11年|壹蘋新聞網

猖狂毒駕!1個月撞人3次 毒蟲撞死單車女重判11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有吸毒等前科累累的新北男子陳松儀,前(2024)年3至4月間,1個月內連續3次撞人還肇事逃逸,仍我行我素,同年7月間再次毒駕,這次他吸食安非他命,體內安毒濃度超標12倍,仍駕車在桃園市龜山區路上撞死單車女騎士,一審國民法官庭重判他11年,上訴後,高院二審今仍依犯尿液所含毒品及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等,駁回上訴,維持11年刑度,可再上訴。
警局擴大取締毒駕專案勤務。警方提供
警局擴大取締毒駕專案勤務。警方提供

法院判決指出,陳松儀毒品前科累累,又沒有汽車駕照,明知吸毒後會影響協調及判斷力,甚至可能肇事,仍吸毒後駕車,他於2024年7月13日案發前的3至4月間,短短1個月就3次駕車撞傷人還肇事逃逸,他仍不當一回事,7月案發當天下午,他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又開車上路。

陳松儀在路上恍惚,沿著桃園市龜山區自強東路往大同路方向直行,未注意保持行車的安全距離,自後方撞擊前方鐘姓女子騎乘的腳踏車,導致鐘女摔倒,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陳男明知肇事,不僅停車叫救護車,反而加速逃逸,被撞女子因延誤送醫不治,檢警事後循線逮捕陳男,立即採集陳男尿液送檢,檢出安非他命1564ng/mL,甲基安非他命6110ng/mL,分別高出臨界值(安非他命100ng/mL,甲基安非他命500ng/mL)15倍、12倍。檢方因此依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陳男。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一審認定,陳松儀犯罪惡性重大,又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審理期間還落跑被通緝,犯後態度不佳,審酌後重判他11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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