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起訴指出,楊女任職台壽時負責保費退費審核等業務,熟悉退款作業流程及內部控管機制及系統缺失,因此利用職務機會,將應退還保戶的款項改匯至親友帳戶,再轉到自己帳戶,涉嫌陸續詐得新台幣978萬2433元及美金21萬5174.14元(折合台幣約681萬餘元),總計約1658餘萬元。她還涉嫌侵占公司致贈保戶的7-11禮券共944張,依每張面額100元,共計侵占金額近10萬元。

檢察官還查出,台壽是在2015年成為中信金控100%持股的子公司,2016年1月1日與中國信託人壽合併並沿用台灣人壽名稱,合併後公司仍沿用舊有的LSP退費系統,內部也未重新訓練熟悉該系統的人才,導致部門主管對LSP系統欠缺監督能力,導致內空失當,既使沒有照會客戶或財務部,也能完成退款作業,因而成為楊女鑽漏洞的機會。

檢方還查出,同在台壽擔任行政助理的尹姓女子知情並協助楊女洗錢,認為尹女明知楊女剛入職時月薪僅約2萬元,即使加薪及年終獎金,不可能短時間就有上千萬元資金,且知悉這些款項涉及保險退費,仍將帳戶提供楊女使用,涉犯幫助詐欺及洗錢等罪嫌。檢察官認為,楊女受公司信任堅負重要退款業務,卻利用內部監控機制及系統漏洞,精心設局,上下其手,以「螞蟻搬磚」方式長期侵吞公司資產,嚴重破壞企業內控及職務信賴關係,審酌其犯後態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具體求刑3年10月,尹女則求刑1年6月。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