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派出所員警於19日0時許,行經龍德路段時,發現邵男(48歲)騎乘機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且沿途搖晃不穩,於博愛一路與龍德路口對其實施交通稽查。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邵男持有安非他命,且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呈陽性反應。

邵男自知難逃法網,面對警方執法,邵男顯露極度懊悔之情,不僅頻頻致歉,更不斷喃喃自語強調:「真的不要抱持僥倖心態,對不起。」警方當場將其逮捕,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最終遭法院裁定羈押。

邵男因毒駕被逮再遭羈押。翻攝畫面
邵男因毒駕被逮再遭羈押。翻攝畫面

邵男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十年內再次毒駕之行為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之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83,600元罰鍰,警方亦將依法製單舉發。

鼓山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個人身心健康,毒駕更會大幅削弱駕駛人的判斷與反應能力,對全體用路人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鼓山分局將持續強力查緝毒品及取締毒駕行為,展現維護社會治安與交通安全的鐵腕決心。提醒民眾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營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作者簡介

凃建豐

喜歡聽故事,聽說了,就想分享給更多人,讓大家有一起前進的勇氣。一直待在平面媒體,見證紙媒興衰,直到進入網路時代,發現日新月異的豈止是新聞,連媒體本身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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