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空軍中士林楚崡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陳旻琪貪污罪判刑6年2月,褫奪公權4年,不法所得21萬5000沒收;華航前職員葛倉豪違反《國安法》判刑5年4月,不法所得4萬5000元沒收。
扯鈴教練魯紀賢曾經營「襲鈴有限公司」承接商業活動,2016年結識洪門天地會青蓮堂總會長何俊元,魯男透過何男介紹於2020年1月前往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與「王浩、孫建」等人會晤,洽談扯鈴活動機會。北檢查出,同年4月29日至5月24日間,魯男再次應「王浩、孫建」邀約到上海,對方則表明是中國國家安全部情工人員,負責情報收集分析、反間諜、政治保衛工作,希望借助魯的人脈對台灣進行情報收集,魯沒拒絕且獲中國資金挹注答應幫忙。
魯紀嫌被中國吸收後,回到台灣在士林區租屋,找藝人郭書瑤的弟弟郭伯廷等人提供帳戶,透過地下匯兌接收中共上千萬元資金,還透過服役時的人脈吸收馮世維、常德隆、李得勝、林姿穎(改名林婕妤)、林明慧(改名林楚崡)等5名現退役士官兵(上述人員涉發展組織部分,已起訴、一審已判刑)。
檢方後來又查出,魯自2022年4月起陸續吸收曾在空軍第一聯隊第一維護補給大隊場站負責維護工作,目前在中隊任職飛機機械士中士的林楚崡、華航聯合管制處簽派部前航機簽派員葛倉豪,並透過林楚崡吸收曾在空軍第七信航管資訊中隊任職,擔任有限中心設備維護中士的陳旻琪。
起訴還指出,魯紀賢利用林楚崡、陳旻琪取得「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112年『精神戰力專案教育』具體做法」、「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主動式風險管理執行作法」、「空軍戰術管制聯隊112年『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執行作法(草案)」、「地免失事公報」等內部秘密;又命葛倉豪進入華航內網,拍攝「2023年民主夥伴共榮之旅出訪行程有關專機起降時間及機場資訊」。
檢方認為,魯紀賢取得機密資料後,透過共諜傳輸軟體的APP把資料回傳給「王浩、孫建」,對方再地下匯兌將錢轉給魯男,魯再分給陳21萬5千元、葛4萬5千元,因此依涉犯違反《國安法》及《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魯男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