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女指控,她於2020年4月1日起擔任振興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而心臟科名醫林昌琦也曾於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擔任相同職務,並於2023年5月25日起擔任振興醫院工會理事長。林男明知她擔任振興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期間的開單業績,是她擔任主管後主責健檢行政開單作業所致,不會有提成分潤,竟為自己與振間的勞動訴訟,於2024年7月間,利用投書周刊及接受新聞採訪時,不實指控她與振興高層勾結,利用不當手段灌水業績,以獲取鉅額不法薪資利益。

曾女認為,林昌琦的言論已貶損他的人格與社會評價,更嚴重侵害名譽,導致她遭網民人身攻擊,引發失眠、憂鬱等非財產損害,因此提告求償非財產上損害400萬元,以及不法使用所取得她薪資個資,導致遭網民肉搜霸凌的損害100萬元。

林昌琦則指出,他於2023年6月間為振興醫院心臟血管內科主治醫師,同時擔任工會理事長,發現醫院有若干營運問題,經以工會名義函詢醫院董事會未獲正面回應,於是以密件向主管機關檢舉,事後振興於同年11月2日以他造謠影響團體榮譽等理由,對他記大過1次處分,他不服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勞動部裁決認定振興處分不當,但振興仍於2024年6月25日認他嚴重破壞醫院團隊精神而不續聘。

林男強調,他見振興不斷介入醫院工會活動,且不願交代健康管理中心業績金額與提成分潤關係,於是在2024年7月間,以工會理事長身分,將振興醫院不當薪資支出、勞資爭議等資訊,提供媒體並提出質疑,爭取工會與自身權益,並非針對曾女,其言論與公共利益高度相關,且盡合理查證義務,並無不法,沒有侵害曾女名譽權及個資。

法官審理認為,當時有媒體引述相關說法,包括「分潤是2200餘萬百多萬,太離譜的數字」、「業績這個灌來灌去的灌到身上嘛」、「是不是他們倆個很要好?」、「幾千塊突然之下增加幾萬倍的業績」等語。

法官認為,林男關於曾女名下高額業績、分潤2200餘萬元且業績遭灌入、與高層友好等言論,讓閱聽大眾認為曾女與醫院高層勾結,甚至利用不當手段灌業績已獲取鉅額不法利益,確實貶損曾女的社會評價及名譽權,且林男發言前,曾女與振興醫院、院長、健康管理中心醫師等均多次澄清,健檢開單只是行政流程,開單掛名醫師不會提成分潤。林男應知悉曾女名下開單業績與提成分潤無關,卻仍發表不實言,且未盡合理查證義務。

法官並指出,林男提到「這個領導階層的誠信,蕩然無存」是評論醫院領導階層,與曾女無涉,另提到提成分潤數額並非曾女真正薪資資料,此部分不構成非法使用個資,審酌雙方身分、地位及侵害程度後,判林男要賠曾女100萬元,可上訴。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