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於8日21時30分許接獲110報案,稱前鎮區鎮興路發生行車糾紛,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
警方到場時,34歲陳姓男子及其友人仍情緒激動、持續爭執,現場氣氛緊張。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將雙方隔離,大聲喝斥並嚴正告誡:「有糾紛就好好說,不要讓事態升級!如果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我們幫你控制!」展現強勢控場態度。在警方迅速介入及勸導下,雙方情緒逐漸平復,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
警方初步了解,52歲馮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停靠路旁欲步行購買飲料,穿越馬路時與駕駛另1部自小客車之34歲陳姓男子發生爭執。雙方隨後停車理論,陳男下車與馮男發生口角,過程中雙方一度出現拉扯情形,馮男下車與對方理論時,疑未確認車輛是否已妥善停車並拉起手煞車,導致車輛自行向前滑行,撞擊路旁停放之2部重機車。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相關交通事故部分已由交通分隊依規定完成測繪及後續處理。
經調查雙方糾紛過程,陳男涉嫌以拉扯車門方式干涉他人行動自由,已觸犯刑事法規規範,全案調查後依涉嫌觸犯《刑法》強制罪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雙方拉扯部分,均表示暫不提出告訴。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強調,民眾駕車外出遇有行車糾紛時應保持冷靜與理性,切勿因一時情緒暴走,而衍生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另停車下車前務必確認車輛已停妥並拉起手煞車,避免車輛滑動造成事故。警方對於任何危害公共秩序及交通安全之違法行為,均將依法嚴正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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