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緣於2021年8月26日,周玉蔻在《放言》網站刊登「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身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2022年9月17日又在臉書貼文指,「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耐捺不住、自提油火燒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此外,周玉蔻還在自己主持的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上,以「放任側翼亂咬!?秒速切割裝清高!?趙少康嗆阿中:抹紅他人不沾手 造謠!?」為標題,對趙少康說她是「民進黨側翼」怒嗆趙,「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是不是也不沾手呢?」趙少康憤而對周玉蔻、民視提告,並連帶求償1000萬元。

一審北院及二審高院審理後均判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周女還要再賠趙少康20萬元,全案再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去年2月駁回上訴確定。判決確定後,周玉蔻不僅要單獨賠償趙少康20萬元,而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部分,民事連同法定利息加計後賠償趙205萬元,但周沒付,民視因此提告任周要分攤3/4責任支付150萬元,但周曾出庭指出,她只領節目主持費,且節目有廣告、YouTube收益,所有相關收支都應由民視負責,甚至指民視自己審核出錯,拒付錢給民視,雙方談判破裂。

民視的委任律師則指出,民視第一次支付趙少康102萬元,第二次再支付103萬元,共付出205萬元,依照與周玉蔻的合約,若周女造成損害,民視可請求損害賠償,因此提告向周女分擔150萬元。周玉蔻的律師則指出,合約並未規定連帶賠償雙方要如何分擔,依照《民法》但書規定,民視應全數負擔賠償,且「辣新聞152」是預錄性質,節目播出與否、播出內容都由民視決定,周信賴民視審核,應由民視單獨負擔。不過,周玉蔻後來態度轉變欲談和解,但最後沒談成,北院今天判決周玉蔻敗訴,要全數賠償民視150萬元,可上訴。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